鄭文燦再交保!檢臉色鐵青當庭抗告高院:已分案
了這二度羈押庭不能輸的一仗,鄭文燦的律師從2個變3個,新加入的陳永來律師,更曾是桃園地院法官在庭上攻防,主打鄭文燦7年前牽扯的「土地弊案」並非收賄,檢察官認定的500萬,其實是選舉資金,因為當時資金不足和台塑借款,完全不認罪。法官採信說詞,認為他交代明確,有羈押理由沒有羈押必要,更裁1200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列出三大理由,包含鄭文燦否認洗錢、洩密,且檢方事證不足,第二,鄭文燦卸任市長2年了,對桃市府未必還有影響力,第三,土地弊案共犯都收押,沒有串供之虞,認為無羈押必要,但檢方不服再提抗告。9日晚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