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捲入土地弊案,歷經桃園檢院交鋒,3度召開羈押庭、2度交保,桃園地院在11日傍晚5點57分裁定鄭文燦羈押禁見,並立刻送往桃園看守所。鄭文燦的律師也火速提交抗告書,12日上午9點高等法院上班後,已經收案,合議庭最快在今天就會做出裁定。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入貪汙案,遭檢方聲押後,2度召開羈押庭,卻都被法官裁定交保,檢察官提出抗告後,高院確定發回更裁。11日下午,鄭文燦3度赴法院召開羈押庭,歷經4小時餘的攻防,法官於下午5點57分裁定羈押。
民進黨廉政會曾於8日開臨時會,決議一旦鄭文燦遭收押,立即停權3年。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11日晚間表示,鄭文燦「明起將停權3年」,後續廉政會也將持續開會討論,目前維持一審有罪就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