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死魔王關卡!「歷審一致決」合議庭有人反對就不「刑」
數同意,但最終只有八項意見一致。結果,嚴格限縮門檻,未來的審判過程中,包括國民法官和專業法官,只要有一名法官不同意,就不能判死,被形容為魔王關卡。以殺人案來說,最簡單的審判程序,從一審到三審都須要一致決。等於一審中,六名國民法官和三名法官,二審三名法官,三審五名法官,總共至少17人都要投下死刑,而這前提還是沒有發回更審。所有17票都要投下死刑,這樣的限縮極為嚴格。看看憲法法庭判決,十七項主文中,大法官們也並非一致決,只有八項看法相同。最關鍵的主文第一項,死刑為最重本刑,四位大法官部分同意,大法官詹森林則持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