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弟遭學長持刀砍殺!律師揭「殺人未遂不受理」原因
訊問原告蕭男和被告龔男之後,認定龔男並無明顯殺人意圖,且雙方後來和解,判決不受理。法院認為,被告因見到原告蕭男在現場持逼真的道具槍限制其友人的行動,因此燃放信號彈營救朋友,龔男供稱要給對方「一點教訓」,持刀械上前追趕,並砍中蕭的背部。且被告、告訴人互不認識,也非當日糾紛事主,因現場突發事件救援同伴,一時氣憤臨時起意,持刀砍向原告背部,衡諸常情,難認有殺人動機、犯意。經院方調查,龔男持刀械揮砍蕭男時,第一刀先砍中一旁夾娃娃機台,第二刀才砍中告訴人背部,此後再無砍向告訴人舉動,若被告意圖致告訴人於死,可繼續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