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怒了!韓女嫌太貴改叫UBER小黃怒擋路拍窗嗆聲
方到場,小黃司機才肯移車讓開,事後UBER司機對兩名運將提出強制罪告訴,經過一年多的審理,法院審判結果終於出爐。台中地院庭長林源森:「他們否認犯罪,判決是只有判強制罪的部分,沒有公然污辱的部分,強制罪的法定刑事,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上罰金,那如果是量到徒刑的話,最低就是兩個月,「法官」判決的結果,光是拘役或罰金還不夠來,來給被告教訓吧。」擋道的蔡姓跟王姓計程車司機在法庭上喊冤,當下認為UBER司機非法載客,怕他跑掉才圍住他,不過法官勘驗影片後認為,他們應該依規定去檢舉,而不是擋路,限制對方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