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凶宅更還可怕!撿便宜小心「這註記」恐房財兩失討不回
於市場條件來吸引買方入手,但買方必須承擔極大風險,因選擇買入受有訴訟註記的物件,法律上就不屬於可免責的善意第三人身分,在訴訟判決出來後就得由買方繼受結果,亦即萬一賣方敗訴,買方必須承受判決結果,權利人可向買方請求房地返還及移轉登記等,且買賣價金也無法取回;除要承擔本物件潛在的法律風險外,當訴訟註記仍存在時,將來在轉售時可能因訴訟註記遇到市場抗拒,並對房地的價值造成影響。張雲維提醒,判決未確定時,請求內容還是有可能會變動,故建議為避免權益受損,民眾如欲購買與銷售有訴訟註記之房地,應該謹慎評估風險,並尋求專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