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因為持有48部少女性影像,第五度開庭。黃子佼原本坦承犯行,不過後來改口不認罪。律師主張,黃子佼犯案時,是在兒少性剝削法修法前,因此依照不溯及既往原則,應該以舊法來判,沒有刑責,也不會有前科。不過檢方則主張,黃子佼在修法後,仍儲存新的影片。辯結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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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記者問話,黃子佼還是不發一語,依舊穿著同一件藍襯衫、格子褲,戴白帽、白口罩,手拿寶特瓶,快速走進地院。
藝人黃子佼vs.記者:「宥勝都認罪了,那你怎麼看呢。」黃子佼因為持有48部少女性影像遭到起訴,不過偵查期間,黃子佼原本認罪,後來卻改口不認。律師持續緊咬新舊法條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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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黃子佼vs.記者(2024.08):「這次一樣不會認罪嗎?會擔心老婆被傳喚嗎?」
攤開條文看,兒少性剝削法第39條「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從最多處10萬罰鍰,沒有刑責不會有前科。在去年1月修法變成,可處1年有期徒刑,和最多30萬罰金。不過黃子佼卻說,自己是在「新法實施前」所為,依照不溯及既往原則,要以舊法審理。而檢方則主張,黃子佼在新法實施後,仍繼續儲存性影像,也沒有正當理由持有,構成新法處罰要件,也沒有不溯及既往的免責資格。
藝人黃子佼vs.記者(2024.08):「這次一樣不會認罪嗎?會擔心老婆被傳喚嗎?」檢辯雙方持續攻防,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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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