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鄭惠中在餐會上,動手甩了文化部長鄭麗君一巴掌,本來態度強硬拒絕道歉,但是傍晚態度改變,不只道歉,還親自到大安分局和地檢署說明,檢察官認為她涉嫌傷害罪,但考量她自動到案又是低收入戶,只將她限制住居。
▼(圖/東森新聞)
藝人鄭惠中:「我當然不對啊,我動手打人不對。」
打完部長一巴掌,鄭惠中在市議員應曉薇陪同下,自行到大安分局作筆錄,偵查隊長親自出面,鄭惠中一個晚上道歉多次,但似乎覺得,自己打人是有理由的。
藝人鄭惠中:「我不會叫做籌畫啊,是我本來是不欣賞她的理念,但是...。」
記者:「(但是您好像一直覺得去蔣化很粗暴),那為什麼用這麼暴力的方式對她?」
藝人鄭惠中:「不然我能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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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分局,鄭惠中還不回家,繼續前往地檢署,鄭惠中主動到警局又到地檢署,說是需要親自說明清楚。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這是不可能的,她是我們台北市的低收入戶,她每個月靠六千塊過生活,其實她生活並不如意,也就是因為她生活過的並不如意,尤其她認為執政黨在執政期間,讓所有演藝人員都變成台獨演藝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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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會上,原本鄭惠中面對平面媒體詢問,承認是預謀打人,而且本來不肯道歉,還說打她是剛好,但後來不但有條件道歉,還透過應曉薇否認預謀動手,5個小時內說詞變動,還說要親自去文化部再道歉一次,到時候就看部長願不願意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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