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一家」有限公司,以賣鹽酥雞起家,卻在胡椒粉中摻入工業用碳酸鎂,再販售至全台,二審被依食安法,判處擔任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姐弟,各2年6個月和2年的有期徒刑,同時裁罰公司700萬元,及沒收不法所得1億1595萬。「台灣第一家」創立於1975年,而後生意越做越大,還有各樣調味品販賣,深受消費者喜愛。現在卻爆發黑心胡椒鹽事件,讓人相當震驚!
台灣第一家有限公司的總經理陳星佑和副總經理陳鏡如,因為製作出黑心胡椒粉,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以有期徒刑和進行裁罰。
▼「台灣第一家」販賣黑心胡椒鹽,獲利逾億。(圖/東森新聞)
位在土城工業區的台灣第一家有限公司,公司的高層對於最高法院判決不願意做出任何回應,不過根據公司內部員工表示,他們對外仍在繼續營業。
台灣第一家有限公司有多黑心,根據二審判決,2013年6月起,他們購買「工業用」碳酸鎂,再指示不知情的員工,加入胡椒粉,椒鹽粉等食品中,販售給下游客戶,直到司法衛生機關介入調查,在2015年4月才改用食品級碳酸鎂,不過已經賺取不法暴利,高達1億1000多萬。
▼「台灣第一家」的黑心胡椒鹽,添加工業用原料。(圖/東森新聞)
「台灣第一家」1975年在板橋開設第一攤油炸小吃,1981年引入機器化生產設備,最初推出,香料 、滷料、胡椒鹽三種產品,而後吸引許多人前來加盟,生意越做越大。
涉嫌製造黑心椒鹽的台灣第一家有限公司,因為一時良心被蒙蔽,讓消費者長期食用工業用碳酸鎂,恐怕會對肝、腎造成嚴重傷害,讓消費者信心也受到嚴重打擊。
▼「台灣第一家」員工對此不願多作回應。(圖/東森新聞)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