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消費者在購買特價商品時,店家都會公告特價品不能退換貨,甚至在結帳時還會再強調一次,但消保會表示,如果商品有重大瑕疵,例如功能損壞等等,業者還是不能免除瑕疵擔保責任,並不能以特價為由不讓消費者退換貨,否則就違反消保法。
結帳時店家再強調一次「特價商品售出後,不能退換貨」,對此,消保會表示,業者應負起瑕疵擔保責任,就算有蓋章或是口頭禁止退換貨,也都不具有法律約束效力。消費者在實體店面購買後,若發現商品有重大瑕疵,特價品等同於一般商品,都可以退換貨;但若是以網路、電話等通訊交易的方式購物,如客製化、易腐敗、個人衛生用品、有時效性的報紙期刊、國際航空客運服務等,就無法在7天猶豫期內退換貨。
業者如果不讓消費者更換瑕疵品,就違反了消保法,行政機關會先要求業者限期改善,若沒改善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
但有民眾表示,在購買前就知道瑕疵商品是因為有瑕疵所以才比較便宜,通常不會去退換貨,會考慮用二手拍賣等方式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