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公布115年第3季市售生鮮禽畜肉品及蛋品的抽驗結果,在抽查的119件樣品中,有1件「生鮮蛋品」檢出動物用藥「乃卡巴精」代謝物0.013 ppm不符規定,整體不合格率為0.8%,衛生局表示,已在第一時間要求販售業者將違規產品下架,並將案件移請來源廠商所在的衛生主管機關依法辦理。
衛生局指出,違規的產品為「安全特級鮮蛋」,進貨來源為新北市蘆洲區的安全蛋品有限公司,由於該項藥物殘留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後續將由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負責業者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販售業者無法提供明確產品來源,則可依法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此次抽驗涵蓋豬肉、牛肉、雞肉、鴨肉、鵝肉、生鮮蛋品、皮蛋及禽畜內臟等各類品項,並針對動物用藥殘留、農藥及重金屬等項目進行檢測,衛生局提醒飼養業者,使用控制寄生蟲或細菌之藥物時,務必嚴格遵守藥品劑量及停藥期規定;同時也呼籲販售業者應保留完整進貨憑證與檢驗報告,以便釐清產品來源並落實源頭管理。
對於消費大眾,衛生局建議,在選購禽畜肉品及蛋類時,應觀察產品是否具正常色澤且無異味,避免購買標示不清或來源不明的商品,購買後亦需注意儲放環境以維持食品衛生。本次抽驗相關結果已揭露於台北市食材登錄平台,民眾可至衛生局網站查詢詳細名冊,若有食安疑義亦可透過市民熱線進行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