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學蜘蛛人…爬進女屋內瘋狂示愛更一審判決逆轉
不但強行抱住她,使其無法掙脫,還伸出狼爪,因此一審桃園地院合議庭依「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1個月。。二審依然維持原判,但更一審時,高等法院法官認為,C女對於有關張男性騷的供述並不一致,有可能是張男在擁抱她的時候,手碰觸到胸部;呼吸的氣息則讓她誤認是親脖子,並非刻意猥褻逞其性欲,全案逆轉,法官裁定強制猥褻不成立,改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論罪。判決書指出,張男在C女住家強行剝奪其行動自由,顯然未能尊重C對於雙方情感的認知,僅憑自己感受行事,對方被剝奪行動自由的時間雖非長,但已造成對往後生活的恐懼,而且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