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洩密案有7名軍官涉收賄,洩漏軍事機密給中國,包含漢光演習內容、防衛部署區等。其中,號稱陸軍最強戰力的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謝姓中校被判刑9年。另外,還有一名軍官拍攝心戰片,向中國喊「我願意」,但法官認為他沒有提到「投降解放軍」五個字,也沒有收賄證據,判他無罪。
一個個走上樓梯,要面對二審宣判,變成階下囚的,包括陸航特中校謝姓嫌犯,以及金門防衛指揮部上尉康姓男子。他們與謝姓商人合作,洩漏國家機密。
高檢署查出有現任軍官,他們涉嫌洩漏我國漢光演習內容,還有我們的作戰區防衛部署等機密,洩漏給中共,已經涉嫌違背職務收賄罪。
國軍多次預演防範敵軍武力犯台,但還未打過來,就先被自己人出賣。一名吳姓軍官被指控拍攝願意「投降」解放軍的心戰影片換取報酬。但根據調查證據顯示,這名軍官只對鏡頭說出自己的個資,最後加上「我願意」三個字,裡頭並沒有提到要「投降解放軍」,加上士官沒有收賄,被判無罪。高等法院法官顧正德:「吳志鵬被訴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部分,不能證明犯罪,此部分仍為無罪之維持。」
還有劉姓中士利用值班機會竊取保密櫃內容,把軍事機密防衛部署等洩漏給中共,遭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而高階軍官,號稱陸軍最強戰力的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中校也洩密,當時被商人教唆,要求使用軍用直升機叛逃中國,收了55萬,他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花防部少校判處7年4個月,金防部上尉判處7年2個月。檢方當時斥責,身為軍人,受到國家栽培重任,卻違背忠誠,出賣國家。記者:「審判長叫你們好好做人,有沒有聽進去。」
全案判最重的是幫助中共與軍官斡旋的商人。蕭姓嫌犯犯罪所得32萬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謝姓商人則執行有期徒刑8年。國防保密系統破了大洞,當時還是軍中內部檢舉,高階軍官因個人利益出賣國家人民,如今二審宣判,全案還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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