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男友手機追劇…驚覺「媽媽遭性侵」她崩潰:好骯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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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與女友小真(化名)交往長達10年,有天兩人在女方家住處過夜,陳男竟先將女友灌醉,在趁機溜到女友母親房間性侵對方,還把過程錄下,直到某次小真跟陳男借手機,才發現男友惡行,小真一氣之下告上法院,判決的結果也出爐,不得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陳男與小真從國中時期認識,兩人交往10年左右,某次陳男一如往常地前往小真家過夜,由於多次造訪,陳男相當了解女友母親在睡前有服用藥物習慣,沒想到這原因讓陳男對女友媽媽意圖不軌,有次趁小真媽媽熟睡之際,偷溜進對方房間並性侵得逞,還將過程錄在小真借他的手機裡。

小真表示,有天她用平板追劇,因沒有網路連線,便請陳男打開手機開啟個人熱點,意外發現手機內有影片正在上傳,點開來後發現影片中竟是自己母親遭到性侵,排除掉自己及家人的可能,合理懷疑是陳男做的。

小真透露,她一開始質問陳男,未料陳男竟回「為何明知故問」,但陳男欲言又止,只好寫在紙上坦承確實有性侵小真媽媽,這下讓小真怒火沖天,氣得逼問陳男「去外面亂搞,搞到我朋友身上就算了,你搞的人是誰?你搞的人是誰?是誰?是我媽?」、「你知道我媽喝酒,我媽吃藥,所以你敢這麼做,對我來講骯髒,對你來講刺激的事,對吧?對吧?陳先生,講話。你承認了嗎?你承認你做的這些事嗎?」

對此,小真媽媽坦承知情,表示有次兒子提醒她,「媽媽妳別再吃藥了,他(陳男)會一直跑進來房間」,儘管一開始她無法相信,直到有一天她也覺得事態不對勁,才沒吃藥,沒想到陳男真的闖入她房間,甚至1個晚上進出房間3次,有次更是睡夢中驚醒,直接逮到陳男,但陳男都謊稱是「進來抱家人睡覺」。

陳男被告上法院後,刑事部分,一、二審皆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陳男3年8個月;民事部分,一審則判他須賠償1百萬元。另外,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認為,本起案件事證已臻明確,民事部分不得上訴;刑事部分陳男不服,持續提起上訴,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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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台灣高等法院/翻攝自Google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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