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四位加總近3百歲長者打牌警持搜索票查獲賭資800法辦
到這兩個瘀青瘀青。」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在非公共場所打牌打麻將,無論是牌桌上有錢或是包包裡有現金、籌碼就有賭博嫌疑,要是有抽頭金就是違反刑法,將依法送辦,罰錢事小,阿嬤們質疑執法過當,四個人加起來,歲數將近300歲,長這麼大沒遇過這樣的事。台北市石牌派出所所長劉枝祥出面澄清:「經過法院,他們檢察官法官,認定核可以後,開立搜索票給我們,我們才去執行,違反刑法的賭博罪,才銬他「房東」手銬,其他的人都沒有。」台北市議員汪志冰也提出解決辦法:「如果可以的話,事前做一個報備「賭博」,這樣的話,警局也不必大隊人馬用大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