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下來一塊地「被占蓋違建」過來人嘆:鄉下很多
互告也未必會贏,最後協商看是他買地,或是你買房」、「若沒有土地租約,也沒地上權設定,除非能有證據,不然以前是什麼承諾通通沒有用,下場都是拆屋還地,訴訟就連帶討N年來的佔用租金,房子送你,可能還不夠賠租金,反正地主穩贏」。不動產法律專家林明忠律師指出,由於土地是繼承而來,民眾並不了解過去的恩怨情仇,因此建議朝私下和解的方向進行,可以先寄存證信函,主張地主權益,並限制對方在一定時間內,必須提出土地使用證明,如租地建屋、土地使用同意書等。若對方無法提出證明,或不願意正面積極處理,民眾想把土地取回,則可依民法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