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下來一塊地!一名男子近期才得知,原來自己有一塊土地,他興奮之餘也相當困擾,因為該塊土地上面已被別人蓋了違建,讓他不知道該如何是好,而律師也點出2大關鍵。
該名網友在臉書「買房知識家 買房賣房攏滴+」表示,近期地籍清查,他才被地政通知,原來自己有一塊建地,不過尷尬的是,該塊土地上頭,已被別人蓋了違建,由於該塊地是外婆所留下,他也希望能守住該塊地,但不知道該如何如何圓滿。
▼(示意圖/翻攝自買房知識家 買房賣房攏滴+臉書)
網友看了則紛紛建議,若原PO目前使用範圍,不差這一塊土地,可以和對方收取租金,彼此不打擾影響到目前的生活,也算是兩全,「主要還是跟建物的人溝通你想怎麼處理,協調完善即可解決,協調破裂再走官司也可」、「先追討佔用的租金與賠償,建物若看的上,可以選擇抵賠償,不用買變送的」、「鄉下真的很多都是自己的家,然後地不是自己的,重點地還是超多人持份,我阿嬤家的房子就是如此,然後每年地主都會來收地租金,一年就2000左右」、「有遇過古代時有租約,互告也未必會贏,最後協商看是他買地,或是你買房」、「若沒有土地租約,也沒地上權設定,除非能有證據,不然以前是什麼承諾通通沒有用,下場都是拆屋還地, 訴訟就連帶討N年來的佔用租金,房子送你,可能還不夠賠租金,反正地主穩贏」。
▼(示意圖/pixabay)
不動產法律專家林明忠律師指出,由於土地是繼承而來,民眾並不了解過去的恩怨情仇,因此建議朝私下和解的方向進行,可以先寄存證信函,主張地主權益,並限制對方在一定時間內,必須提出土地使用證明,如租地建屋、土地使用同意書等。
若對方無法提出證明,或不願意正面積極處理,民眾想把土地取回,則可依民法767條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拆屋還地」,也就是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