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比登豬腳店收小費「內用收10元」遭洗負評
組組長黃春頻:「一般我們所謂的小費,應該是不會透過營業人「收取」,等於說我們是客人,直接對哪個服務人員,但是他用營業人的名義經手,一般粗淺認為,就會認為它是加收的費用。」豬腳店業者:「說真的,我們只是告知說,我們有加5塊錢,或是10塊錢,那我們也沒有強制性。」實際詢問服務業從業人員,人員表示,台灣因沒有給小費習慣,相較讓客人直接給員工,如果由店家收取,消費者會比較願意給予,尤其對餐廳員工而言,也會來得比較公平。服務業從業人員:「如果我是餐廳外場,當然會希望「小費」是自己收,但是如果是要公平性的話,內場也要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