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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男裝死不繳9萬罰鍰!新北分署扣百萬保單他嚇到秒現身繳清

今年3月間因酒駕騎車被查獲,10年內2度違規,因此被裁罰9萬,後來因逾期未繳納,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年7月間,將案件移送至新北分署執行。。分署受理後,清查李男名下財產,赫然發現他名下銀行帳戶並無存款、名下無薪資、股票或不動產等可供執行,進一步追查,這才發現他在今年3月間投保人壽保險,一次躉繳高達1百萬元的保險費。為讓李男履行義務,分署因此在今年8月間核發執行命令,扣押李男保險債權,並發函通知李男與保單受益人「李男的兒子」,李男兒子接獲通知,連忙致電分署,表示父子長期在外打工未注意分署核發的公文,父親會有這......
11-19 11:16

騎士遭開單一查才知「無照18年」!一原因免罰

警察以「駕駛執照業經註銷仍駕駛機車」為由舉發,並在隔天遭到移送處理,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4款,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等規定,在同年8月時裁處小帥罰鍰1萬2千元。。小帥不服判決,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自己並不知道駕照遭註銷,過去也沒有收到任何文件通知,要求原處分撤銷。對此,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在答辯中提到,小帥曾在民國89年2月騎機車時未戴安全帽遭開罰,後來又遲遲未繳納罰鍰,他們在事發後10個月,寄送裁決書到小帥當時的戶籍地址,但因招領逾期被退......
11-01 23:43

怪警不給漱口害他酒駕!男哭訴身心受創遭法官打臉

午10時許,騎車行經台北市中興橋時,臉頰紅潤面露酒意被警方攔下,測得酒測值0.22MG/L,後續被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罰1萬5千元,吊扣駕照1年,並參加道路交通講習。。莊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指出,5月17日晚間與友人餐敘,返家後小酌一杯洋酒後,凌晨1時許就寢,而隔天「18日」上午9時40分許出門上班,自認完全無酒精不適或身體反應不及,因此上路行經中興橋被萬華分局龍山派出所警員攔下;他更指控,警方未依執行勤務規定,先讓酒測者漱口或飲水,嚴重影響良民權益,致使誤認酒測超標,讓他身心受創,且遭吊扣駕照,導致他生計......
08-14 11:15

北市最新一期酒駕累犯名單出爐!他累犯6次最高

最新一期酒駕累犯名單出爐!他累犯6次最高。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天第54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酒駕累犯2次31名,酒駕累犯6次1名,毒駕累犯2次2名,酒駕拒測累犯2次1名,合計35名,據統計臺北市累計已公布1,210人次。本次酒駕累犯公告名單罰鍰最高者為林詩淵,因第6次酒駕累犯,處罰鍰42萬元「機車酒駕累犯者按前次金額加罰9萬」,罰鍰未繳納已移送法務部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制執行。本次公告名單中25件已結案,5件辦理分期繳款,餘5件未結案者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123萬元。。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現行......
08-08 14:34

酒駕累犯「許建助」遭警攔稱:喝魚湯配米酒

酒駕累犯「許建助」遭警攔稱:喝魚湯配米酒。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這次公告30名酒駕累犯,其中有一名酒駕累犯2次的許建助,被逮時供稱自己喝魚湯配米酒,結果酒測值一測0.27,當場被送辦。這次名單中,有人酒駕累犯高達4次。騎士騎車搖晃,渾身酒氣,被警方攔查。警方:「你好,身分證號碼請問一下,你有喝嗎?因為攔查你,發現你有酒精的反應,對你實施酒測,你說你是吃魚湯配米酒是不是?」。推說只是喝湯配酒,但酒測器一測,果然超標。警方:「來機器歸零,來含著,吹氣吹氣吹氣,再來再來再來,好OK來,我們一起看數字看一下多少,0......
01-12 17:00

魚湯配米酒!騎士吃飽上路遭攔酒測0.27超標

OK來,0.27。」酒駕騎士當場被送辦,由於他10年內已經被抓兩次酒駕,這回也被依酒駕累犯公布上網。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這次公告30名酒駕累犯,累積2次的有27名,3次2名,還有一人已經被抓第4次;犯了又犯,簡直是把用路人的安全,拋在腦後。東森新聞關心您酒後找代駕!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01-12 10:51

未兩段式左轉挨罰騎士怒:這路口已取消待轉

反而民眾要自己去蒐證,讓警察再去撤銷罰單,就是有點本末倒置啦。」南港分局玉成派出所所長蔡維哲:「重新檢視確實該舉發行為有誤,已函請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撤銷此舉發單,並聯繫民眾致歉。」警方維護行車秩序取締鬧烏龍,但騎士沒違規,第一時間已經提出質疑還是被開單,當下肯定很委屈。......
10-16 17:12

快訊/台南偵查小隊長騎機車查案竟遭轎車撞死

」如何申訴:對於交通大隊肇事違規罰單內所舉發違規事實有異議時,請向違規通知單上所載之應到案處所提出申訴。「二」如何申請鑑定:對於交通大隊初步分析研判有異議時,可在發生當時起6個月內逕向: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肇事鑑定課」申請鑑定......
07-24 16:58

罰單收的好冤枉?北市推「線上裁決」歸責實際駕駛人

,想到後續一堆處理手續,心中勢必是罵聲連連。為此,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自10月22日率全國之先,推出「違規歸責實際駕駛人線上申辦系統」,民眾可透過網路直接申辦,免除親自到所申辦之不便或郵寄之費用。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處罰條例」」第85條規定:「受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受處罰人,認為受舉發之違規行為應歸責他人者,應於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應到案日期前,檢附相關證據及應歸責人相關證明文件,向處罰機關告知應歸責人,處罰機關應即另行通知應歸責人到案依法處理。...」......
10-22 15:17

車停自宅前壓紅線遭舉發婦抗罰勝訴

都沒有辦法停,何況是汽車呢?」就是停車格不足,所以張姓婦人20多年前,把住宅挪用一塊區域作為停車格,沒想到常遭檢舉,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主張,停車路段有紅色實線,範圍包括道路,跟緊鄰紅線的水溝蓋區域,轎車車輪停在水溝蓋上,已經違規,員警查證開罰,沒有不當。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婦人的轎車大部分沒有占用道路,而是停放在自家土地上,不影響其他車輛通行,反而其他腳踏車跟車子占用道路近一半寬度,依比例原則實在不須舉發、裁罰,另外還引用大法官解釋,釋字第689號,張姓婦人因為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長期遭檢舉人監視,卻無法知道......
06-05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