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1.1公分當不成消防員女子不服聲請釋憲
女性身高規定不同,陳姓女子不服,因此聲請釋憲,16日早上憲法法庭開庭辯論,內政部及考選部主張,這規定目的是要因應警消值勤安全,具正當性,至於結果之後將會公布。一名陳姓女子,2018年通過消防警察特考,隔年他到消防署訓練中心,再次複檢身高,卻顯示只有158.8公分,不符合160公分的規定,被消防署處分廢止受訓資格,陳姓女子不服,提出刑事訴訟,但最後被判敗訴,不過他主張警察人員考試,規定區分原住民女性身高155公分,一般女性160公分,已經違憲因此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便在16日上午10點開庭辯論。消防署署長蕭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