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抗議綠「抹紅」拒黨團協商韓國瑜喊通知「順利進行」
「民」吳思瑤:「我們當然覺得,非常的遺憾,民眾黨大可不必,為了已經協商完成,自己也簽字同意的,新住民權益保障法,現在來翻桌不認帳。」但無奈只有陳昭姿來不具法律效力,於是幹部黃珊珊半推半就的來了,朝野協商也就順利進行下去,不過要說到15號這天,獲得藍綠白共識又有社會高度認可的,是這件事。立法院長韓國瑜:「本案經審查會決議,不須再交由黨團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沒有異議,本案經依審查院會處理,現在進行逐條討論,勞動基準法,請宣讀第54條。」勞基法第54條,條文修正草案,三讀條文明定,勞工年滿65歲,得由勞雇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