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秘書車震前衛生局長!鹹濕聲音超明顯綠帽夫偷錄下場慘
院判決兩人需付女方丈夫50萬元精神賠償金。但因曾男偷偷在妻子的車上裝竊聽器,妻子得知後怒告前夫,一審認他犯竊錄非公開活動罪處2月,緩刑2年,曾不服上訴,二審駁回,不得上訴。檢警調查,曾與鄭女前是夫妻關係,並於2018年3月間離婚。曾在兩人婚姻關係存續中,2017年10月間,因懷疑妻子有婚外情,無故在妻子轎車內裝設錄音設備,竊錄妻子與陳怡同年10月13日晚間在該車內非公開活動及對話,沒想到真錄到2人在車上大搞車震的證據。。不過,鄭女事後指控,曾男無故在她車上裝竊聽器,竊錄非公開的活動和對話,因此也反告妨害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