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知名潤餅在我家樓下!控房東擅出租公有地釀髒亂
告,無所謂。」7年前花2千多萬,在信義區這棟三樓,買下3房2廳,但對於一樓環境真的忍無可忍,因為不認識所有權人,只好提告攤商竊占,不過結果是不起訴,檢方認為攤商已經營業3.40年,在竊占當下沒提告,現在已過追訴期,另外這三間攤位是非固定攤販,可以隨時移動,因此不算竊佔。投訴住戶:「那麼重的東西他們也不可能,每天搬來搬去,包括冰箱、重型機具等等,就覺得好像無法可管,覺得那個使用權還是我們這棟大樓,甚至歸還給用路人,我們都覺得很可以。」其他一樓攤商:「這邊沒有公共用地啦,前面就直接馬路了,沒有閒的空地說很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