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涉及沙鹿豪宅假買賣、詐領助理費,26日一審判決結果出爐,顏寬恒被依貪污罪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偽造文書罪判6個月,竊占判無罪,可上訴。國民黨表示,支持顏寬恒上訴,不過暫不祭出黨紀處分。
國民黨籍立委顏寬恒神情嚴肅,他涉及沙鹿豪宅假買賣、詐領助理費,去年4月被台中地檢署起訴,案件歷經多次審理,26號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嚴寬恒共犯兩罪,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詐領助理費貪污案」,檢方調查,顏寬恒曾聘林進福,擔任公費助理,月薪4萬兩年,卻用來支出車款、住宅費用。台中地院庭長李進清:「林進福他的公司裡面的,相關的帳務資料裡面,上面的明細寫清楚,代收立法院薪資。」
地院指出這是很強的證據,顯示這筆錢林進福收受後,都用在顏寬恒的支出,顏寬恆因此被判7年10個月,偽造文書6個月,褫奪公權三年,涉嫌貪汙的108萬全沒收,至於豪宅假買賣一案,非法竊占國有地,顏寬恒又以借款為名目,交4千5百41萬給張姓女設計師購買豪宅,張姓女設計師,也就是設計公司負責人,偽造文書判4個月,顏寬恒的弟弟顏仁賢,竊占罪判刑6月,不過南屯817招待所,侵占國土案,顏寬恆妻子陳麗凌都判無罪。國民黨籍立委顏寬恒:「我必須在此清楚的表明我的清白,並強調這些指控的荒謬。」
顏寬恒撇詐助理費,他說薪資都在林進福的帳戶內,完全沒動,至於豪宅的假買賣案,他說他根本沒動機,是因為選期間家人很困擾,無論多便宜都賣。國民黨籍立委顏寬恒:「我們很遺憾,法院沒有斟酌,對於我方有利的證據。」
國民黨表示支持顏寬恒上訴,至於是否黨紀處分,國民黨要等判決確定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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