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亡扛家養2妹妹全台上萬未成年娃娃戶長
親撫養的兒女,戶長負有一定法律責任,小戶長無足夠能力履行,反而陷兒童於高風險中。還記得這對三姊妹嗎?當年爸爸病逝,大姊一間扛起家計,家裡的開銷、兩個妹妹的學費,都是靠著大姊做手工皂賺來的,時隔一年,大姊滿18歲成年,當年清秀臉龐的小女孩長大了。張家大姐:「就是要想很多道理,要怎麼當大姐的方式,要怎麼管好妹妹他們,可是我也沒辦法管好她們,她們也不聽我的話。」父母離異,父親又病逝,不捨得三姊妹分開,由當年還沒18歲的大姊登記為戶長,靠著一股毅力撐起2個妹妹跟這個家,像大姐這樣未滿18歲未成年小戶長的現象,在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