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李承翰因公殉職,嘉義地院4月30日一審因鄭嫌患有思覺失調症判無罪,李承翰的年邁父母無法接受,不服上訴二審,但李承翰的爸爸卻在期間因胃出血宿疾,加上擔心兒子案件導致心情鬱悶,今(4)天上午疑因胃出血到醫院掛急診,下午病情卻急轉直下,急救後仍宣告不治,享壽67歲。
日前開庭時,檢方主張鄭男有思覺失調症,但仍有辨識、控制能力,因此應要判無期徒刑,但法官認為鄭男是受「精神狀態」影響所致,最終判其無罪。而鄭男當下聽到自己獲判無罪時,當庭回應「沒有意見,請人找錢交保」,鄭男的辯護律師則表示,鄭男的家庭狀況不好,要求法官給予較低的交保金額。
結論時,審判長卓春慧表示,「具保前繼續羈押,因鄭男為中低收入戶,應以50萬元為適當,准予停止羈押,上訴前交保都可,目前暫時羈押」,此外,除了無罪、以50萬元交保,鄭男須強制就醫5年,可上訴。對此,李承翰雙親聞訊後崩潰表示,「50萬太低,跟情況差了十萬八千里」,無法接受判決結果。
▼鐵路警察李承翰因公殉職。(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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