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會充公!1類人繳勞保退休拿不回半毛
自行解散,同時也申報所屬被保險人全體退保,自113年9月1日起,已非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投保單位,因此勞工並不需要繳納保費給此工會。。事實上,勞保局也在官網解釋,依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6條規定,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之下列勞工,凡是受雇於領有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的事業單位,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雇主的勞工,不論單位僱用人數若干,均屬強制納保對象。不過,已經不再職場工作的人,即使到職業工會辦理加保,也是不可以的,需要等到日後重返職場,再由所屬投保單位申報參加勞工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