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控點交刁難還提告房東喊冤:損失誰負責?
最後都收到不起訴,但事發已經9個月,呂小姐氣炸,因為房東至今沒把2個月的押金5萬還給她。房東:「包括馬桶破了,水龍頭折斷了,我都不認為那是自然使用,因為水電技師也告訴我,那不是自然使用之下的毀損,我的損失誰負責,那按照合約,我扣你1個月押金對,那還有另一個程序,我們是不是應該,等到民事判決後,在這部分沒有結果之前,你怎麼逕自去判斷說,我是不是該歸還你押金。」而房客無奈的說,是房東多收水費,加上不合理的狀況越來越多,才會提早解約不住,只是這房子租半年,法律訴訟恐怕長達1、2年,對雙方而言都划不來。往下看更多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