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成年下修!滿18歲可自主結婚呂秋遠:竟然這麼勇敢
間以利各單位協調,將於民國112年1月1日施行。。律師呂秋遠在臉書上提到,自民國18年制訂民法以後,暌違91年,成年的年齡,終於從20歲降到18歲,而在法律上意義,就代表18歲以後有完全的行為能力。為了使更多人能理解18歲公民權的意義,呂秋遠還列舉許多生活案例,像是孩子到了18歲,父母供學費、吃住就不再是義務,未來滿18歲的年輕人,就可以用自己的名義,買手機、租房子、辦信用卡或是飼養寵物等,擁有更多自主權。在婚姻上,不論男女,均設為17歲可訂婚、18歲可結婚,呂秋遠表示,通常18歲就願意結婚,都要有莫名的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