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網購沒到超商取貨恐坐牢3年
家憤而向警方報案。林男對此竟表示,「只是想等有錢再去拿,不知沒有取貨是有罪的」,警方後因林男不取貨造成賣家損失,依「刑法」第355條毀棄損壞罪將其移送法辦,觸犯該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超取爭議多,亂取名字或拿錯等問題常出現現在超商取貨幾乎都要出示證件核對姓名,以免發生拿錯貨品,但曾有一段時間興起一陣取名風潮,朋友A寄貨給朋友B,故意將朋友B的名字取成讓他在取貨時會感到丟臉的暱稱,如「我就是本人」、「我不告訴你」等名字,但其實有時候取貨需要看證件才可交貨,若遇到這種情況,店員很可能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