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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有錢再說」網購下單5次不取貨 奧客吃官司

2016/07/27 21:00 字級:
「等我有錢再說」網購下單5次不取貨 奧客吃官司
圖/翻攝自「蝦皮拍賣網站」

網購只買不取貨,小心吃上官司!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32歲),今年3月間他以skype帳號在「蝦皮拍賣網站」,向同一賣家下標5次網購女裝,每次下單價錢約300元至500元間。賣家均準時出貨。不過林男每次都指定到超商取貨,但貨到了卻都不前往取貨,造成賣方損失運費。對此賣方與林男在網路平臺上溝通,林男卻出言不遜,惹惱賣家向轄區台中市永興派出所報案。警方認為他訂貨不取,造成賣家財產損失,訊後將林男依「毀棄損壞罪」函送法辦!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警方指出,林姓男子平時興趣就是上網閒逛各大購物網站,尤其對女性用品特別感興趣。針對林男訂貨5次不取行徑,賣家曾試圖透過網路平臺溝通,並詢問林男如果沒有誠意買商品就不要任意下單,更表示林男不負責任行為已造成平白運費損失,將會採取法律行動。未料林男卻出言不遜表示「有錢才會取貨,並說賣家有錢、我買家更有閒,看賣家會損失多少?」一付不在乎態度惹惱賣家!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林男到案後供稱,他只是等想有錢再去取貨,不知在電腦上點選購物訂單,一直沒去不取貨是有罪的,還不禁驚呼「哇!我竟然要坐牢了?」另外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律師李學鏞表示,若是檢方發覺林男確實在訂貨之初,心態上即存有詐欺店家的主觀犯罪意圖,且事實上造成店家的運費損失,已涉及《刑法》第355條毀棄損壞罪,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提醒網購買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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