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老師業配所得「全捐助弱勢」!遭檢舉無所謂:3萬換108萬太值得
資源班」,讓廠商贊助。不過,近日卻有民眾檢舉她兼職業配,恐怕會被懲處。根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規定,專任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副處長陳淑貞表示,沈老師確實有經營業配之事實,但是出自於良善動機,因此是否為不當兼職,將督請學校依「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辦理,也會協助沈老師以「正式管道」繼續幫助孩子。對此,沈雅琪表示,「從去年10月到現在,我請業配廠商捐到學校資源班的錢超過100萬,給好多學校幫助。我知道業配違反規定,只要牽涉商業行為就是不行,所以我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