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別「雞」動!大直百貨周邊「火雞」逛大街多人抓牠狂奔
馬上通知動保處。但因為牠真的太會跑,動保處人員花了好大一番功夫才順利擒獲,不過現場找不到飼主,只好先行收容,但因為火雞在國內是可以合法飼養,飼主隨意棄養,最高可開罰15萬!。不管旁邊的人吵得多大聲,我走我的路,抬頭挺胸扭一扭屁股,哎呀剛好這裡的窗戶能當鏡子用,左看右看哇尚讚,但怎麼一回頭,情況不太對。動保處人員:「我只要布就好,咯,咯咯。」阿娘威,緊酸緊酸,差點要被蓋布袋。目擊民眾:「嗚嗚,哦哦哦,好了成功,哈哈哈。」這不是老鷹抓小雞,而是動保處抓「火雞」,地點甚至還是在人來人往的台北市中山區大直附近。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