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約妹回家刺青!性侵得逞還拍照辯個人癖好下場曝
到家中刺青,但卻趁機對女子伸出魔爪,侵犯得程還拍照片。對此,女子提出告訴,男子一審遭判7年8月有期徒刑,男子不服判決,陸續上訴,日前最高法院判決出爐,全案確定。判決書指出,一名軍人小帥「化名」透過網路認識一名女子美美「化名」,以自己會刺青為由,邀美美到他的租屋處體驗,當美美來到他家後,小帥先是對美美的手指進行無墨刺青測試,但美美無法接受刺青的疼痛,且還因先前有服用會造成嗜睡的藥物,只能先暫停刺青一事,在租屋處的床上休息,而這期間,小帥竟對美美伸出魔爪,不顧美美閃躲以示拒絕,侵犯美美得逞,甚至還用手機拍下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