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合約內漲水電費!房客控房東威脅「不接受就搬」
「不接受就搬」。按照定型化契約,租屋合約期內漲水電費,房客可以拒付,不過一名在台灣的港人巫先生,來台念書畢業後留在台灣工作,在南港租7坪大雅房,原本合約講好一個月水電瓦斯費吃到飽1千5元,沒想到住半年後,房東在對話群組說,水電費用爆炸要求加價1千元,也就是2千5百元,不能就自行搬離,讓房客不能接受,沒想到要搬離,房東還說違約,要再扣一個月押金。7坪大房間,是巫先生在台灣的窩,牆上還佈置最愛的史努比,香港來台灣念書工作,有空打打電玩唱歌。投訴人巫先生:「他被配給我的,就只有這一個桌子,跟這個冰箱還有衣櫃跟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