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箱屍案宣判!兒裝父遺體棄橋下判決出爐
4月徒刑,緩刑2年。判決指出,29歲陳姓男子與父母同住在新莊地區,去年7月間,陳父因心血管疾病自然死亡後,陳男將父親的遺體裝進紅色行李箱中,7月6日深夜10時57分許,拉著行李箱步行到新泰路381巷底,將行李箱丟棄在通道鐵橋下的溝渠處隨即步行離去,直到當地立德里長許文章在同月28日深夜11時許,聞到異味查看,才讓全案曝光。。新北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陳男得知父親死亡後,不思依循我國傳統慎終追遠的善良風俗,妥善為至親處理後事,並使遺體得以安葬,竟恣意將遺體裝入行李箱內棄置於公園旁溝渠,非但對生命終結欠缺應有的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