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藝人嗆「找人弄你」朝員工揮拳!判決出爐他慘了
事長康凱「本名陳桓浩」去年9月15日交接理事長職務時,與劉姓工會員工發生衝突,被控傷害及恐嚇罪。台灣高等法院今「3」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依傷害罪判處康凱有期徒刑2個月,並因恐嚇危害安全罪裁定拘役50日,2項刑期均可易科罰金。根據判決內容,康凱在去年交接時,試圖攜帶印有證書字樣的物品離開時,遭工會劉姓男員工阻止,雙方隨即爆發肢體衝突。康凱先用腳踢其大腿接近鼠蹊部的位置,又揮拳攻擊其頸部、胸口,還有掐其脖子,並推其去撞牆壁等施暴手段,導致員工身上多處挫傷,事後受害者前往醫院取得驗傷單做提告。。事發一個月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