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詐欺犯「最重判1年」警崩潰:之後每案都有他們
高到7年,但絕大部分的犯人都落在數月到1、2年間,且多數能易科罰金。以2016年肯亞詐欺犯為例,台灣在搶人大戰中落敗,44名國人遭遣送赴中,主嫌被重判15年,從犯則分別是13年到1年9月不等,同樣的情節在台灣則最重僅被判6年,集團成員往往則只有數月刑期,這也讓台灣成為「詐欺犯最想回來的天堂」。2010年底,有14位國人因詐騙而遭菲律賓警方逮捕,不法獲利接近10億元,並一度被遣送至中國,在兩岸不斷溝通和協商下,這些犯嫌最終於2011年中回到台灣,其中2人獲判無罪,其餘12人則被判決易科罰金,最終付完詐騙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