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56歲的前少棒國手陰經龍,任職台電嘉義配電中心期間,不滿張姓女同事兼女友提出分手,竟持刀狠刺殺死對方。高等法院二審判決15年徒刑,日前發監執行。然而近日卻傳出,由於陰經龍罹患口腔癌,遭嘉義監獄以病情嚴重為由,拒絕收監,受害張女的家屬不滿表示,如果陰還有行動能力,離開監獄再去傷害他們,誰要負責?
陰經龍去年3月17日與張姓女友相約談判,未料談判破局後,陰竟拿出預藏的30公分水果刀抵住張女脖子,稱要與她同歸於盡,張女的外甥女及時趕到現場並報警處理。但陰經龍並未打消念頭,22日他再持刀前往他們上班的台電辦公室,對張女的胸、腹部猛刺,張女大量出血送醫不治。
嘉義地院一審判決陰男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5年;另依傷害、恐嚇等罪判其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雙方對一審判決均不服提出上訴,張女家屬認為判決太輕,陰男則罹患口腔癌、憂鬱症為由,表示認錯。
台南高分院今年5月駁回雙方,維持原判,而張女的弟弟坦言很不滿意,痛批陰男毫無悔意,至今沒有道歉,在民事求償的部分會持續上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陰經龍本月9日發監執行,但嘉義監獄卻表示,獄方依照《監獄行刑法》,由醫師評估檢查,認為其病況符合第13條第一項第二款,「現罹患疾病,因執行而不能保其生命」之情形,不予收監,在請台中監獄培德醫院評估後,接獲醫師評估表示無法收治,因此依法拒絕收監,送交嘉義地檢署處置,強調過程均依《監獄行刑法》辦理。
張女弟弟則質疑,陰男罹患口腔癌,若還有行動能力,離開監獄後去傷害他們家屬,誰要負責?且殺人犯若因癌末出監,更可能豁出去不顧一切傷人,希望矯正機關至少要有可收容癌末重刑犯的安寧病房或處所,否則他們家人將活在恐慌之下。
對此嘉義地檢署回應,監獄在評估後拒絕收監,檢方將函請轄區分局至受刑人的住處進行相關訪視,不定期確認其身心狀況,能否入監執行。同時檢方也表示,將請警方對被害人家屬提供巡邏等安全維護,並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提供被害人家屬關懷服務。
陰經龍曾代表台灣參加第33屆威廉波特少棒錦標賽,在遠東區資格賽中以8成33打擊率、16分打點、6轟勇奪3冠王,上了高中後也曾入選第18屆羅岱堡青棒賽台灣代表隊,後進入台灣電力公司擔任公務員,並加入業餘棒球隊及慢壘隊,在多個慢壘聯賽拿下不少獎項。
延伸閱讀
前棒球國手陰經龍殺女友「想玉石俱焚」 二審判15年!死者弟失望:快抓去關
台電員工持30公分刀砍殺女友 身分曝光竟是「前棒球國手」
2個月奪走3命 彰化139縣道18日起連3天大執法
●東森新聞關心您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以上言論由《鏡週刊》授權轉載,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