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歲婦伸手抓他「私密處」沒道歉20多歲男警怒告
事後也沒有道歉,全案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移送。楊姓婦人疑似與同居人吵架,對方決定分居,同居人為了拿回私人物品報案求助,楊女見到李姓警員到場,對其言語騷擾、開黃腔,甚至伸手觸碰私密部位,直到同居人拿走物品,她也未對李員道歉。。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透露,李姓員警於17日在外執勤時,疑似遭楊女觸碰其私密部位,李姓員警事後經由幹部陪同至婦幼警察隊製作相關筆錄,並通知楊女到案,後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移送。對此,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表示,面對民眾言行挑釁,或惡意攻擊,為捍衛個人名譽,並維護警察執法尊嚴,將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