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妻認與「男閨密」發生8次關係判賠金額出爐
因此求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基隆地院法官審理時,簡男聲稱,他與Y女從小到大都是好朋友,Y女先是婚姻出狀況,才頻繁跑到她租屋處,跟他訴苦,他基於對朋友的關心,耐心傾聽,2人並未發生性關係,他還勸鍾妻與丈夫重修舊好,沒想到竟然被鍾男控告侵犯配偶權!但Y女卻證稱,她3個內頻繁到桃園找簡男約會,平均每3趟做愛一次。她的坦白獲得丈夫原諒,卻狠狠打臉小王,法官採信其證詞,認定簡男破壞鍾男婚姻,審酌他是工廠作業員,收入不豐卻得獨立撫養2個小孩,因此認為以賠償1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更多鏡週刊報導「無人機防禦黑箱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