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見老公小三躺床她辯只是哥們…緊裹棉被不敢下床
樣判定侵害配偶權,是不是有點太誇張。另外小三指出,正宮提供的監視器畫面,鏡頭正對她租屋處房門出入口,門打開就可以拍攝到屋內狀況,應算侵害隱私權,因此畫面不得採為證據。法官認為,正宮提出的證據中,拍攝小三租屋處大門未經同意,有違比例原則,因此不採納該證據,但是在公共場合中拍到兩人行走、接吻等親密動作畫面,如同熱戀中的情侶或夫妻,逾越一般社交行為分際。另外正宮在自家發現兩人躺同張床上,小三始終以棉被緊包身體不敢下床,旁邊還有私密衣物,判斷該行為已經超越男女普通朋友或同事間的正常社交,考量雙方身分、地位、資力與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