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工作「違憲」騙扁小子黃琪免技職訓練
人身自由之意旨不符,均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效。」大法官針對強制工作釋憲案,做出解釋,認定一罪兩罰,已經違憲,也就是說,刑法設計,詐欺犯.慣竊等再犯率高的罪犯,必須強制工作,即日起失效。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還沒開始強制執行工作,或者還沒執行完畢,就不用再執行,勞動場所等候執行期間,可以折抵刑期。」。騙扁小子黃琪涉及多起詐騙,北院審理後被判1年2個月,沒收2317萬,必須強制工作3年,本來要到技職訓練所工作的他,雖然他不是聲請人,但經過大法官釋憲,他就不必強制工作,另外目前被要強制工作有260人,其中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