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閻王」王毓霖猥褻女童又侵犯14歲少女法院判1年11月原因曝
於台北市北投運動中心見面,並在場館內廁所發生性行為。案發後,少女與家人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並蒐證,在少女身上驗出王毓霖的DNA,確認犯行。此案在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時,王毓霖坦承犯行,並由家人提出金錢補償希望和解,但因被害人家屬未出庭,調解未果,法院一審判處9個月徒刑。案件上訴後,高院審理期間雙方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最終改判6個月徒刑確定。由於兩案皆屬侵害未成年人性自主權之犯罪,高等檢察署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高院審酌王毓霖犯罪類型、次數與對被害人造成的影響,認為兩案性質重大,雖發生時間有所間隔,但仍具連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