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男子阿偉(化名)跨國迎娶越南籍妻子小瑩(化名),雙方在婚姻期間迎來一名女兒出生,依法受法律推定為男方婚生子女。然而阿偉進一步檢測赫然發現自己撫養的女兒竟與自己毫無血緣關係,隨即向法院提起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案件開庭時,小瑩態度冷靜,僅當庭坦言「有去做DNA鑑定了,對提告沒有意見」。屏東地院依據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出具的鑑定報告,依法判准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
根據判決書指出,阿偉與小瑩於婚姻關係存續中生下女童,依法推定為阿偉的婚生子女。雙方於今年1月經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阿偉隨後主張經血緣比對,發現自己與女童並無血緣關係,因此依民法第1063條規定,在法定期間內向屏東地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法院審理期間,囑託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進行親子血緣鑑定,高醫DNA鑑定報告檢查結果,否定女童與阿偉的親子關係。妻子小瑩到庭時僅表示,女童已完成DNA鑑定,對於阿偉提告一事沒有意見。
屏東地院法官審酌,現代以DNA檢驗血統來源之精確度達99.8%以上,且雙方對檢驗結果均無爭執,堪認阿偉主張屬實。女童受胎期間雖在雙方婚姻關係存續中,但實際上兩人無血緣關係,依法應推翻婚生推定,因此判准確認女童非阿偉與小瑩受胎所生之婚生子女,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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