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嫁妝2間房!岳父提3條件他傻眼:自尊凌遲
款由男方支付。男網友表示,女友的嫁妝有房子2間,分別在台北中正區、桃園藝文區,都已經是女友名下的財產,動產則有「AAPL股票20000股、RDSA股票20000股」,都是女友爸爸用女友之名開戶購買。男網友表示自己是國立大學畢業年薪破百,無房、有車、家境小康,苦惱發問:「這婚前協議簽是不簽?頗猶豫!」並透露:「女友溫柔,善良,聰明,漂亮,我很愛她。女方父母和藹明理,書香門第,我很尊敬。」雖然男網友了解「婚前協議」是給她父母的一種安心,在法律上多了一重保障,但他不解:「但對我不也是一種自尊與信任上的凌遲嗎?」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