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傳媒】黃之鋒:我在泰國收押所與世隔絕的12小時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攝:Billy H.C. Kwok / 端傳媒

編按: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10月5日香港時間凌晨1時抵達泰國曼谷,準備到朱拉隆功大學及法政大學,分享有關雨傘運動等社運經驗。但他甫抵達曼谷機場,就被當地入境處及警察帶走,送往羈留室拘留,與外界失去聯絡接近12小時始被遣返香港。以下是黃之鋒本人的自述,《端傳媒》獲授權轉載。


10月5日(星期三)香港時間凌晨1時左右,我乘坐的航班順利抵達曼谷機場,準備應邀翌日前往朱拉隆功大學和法政大學,分享雨傘運動和青年參政心路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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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泰國)準備下機的時候,我也有擔心會否再出現去年到訪大馬的情況,就是在入境櫃位遞交護照時被入境人員帶走,最終立即原機返回香港。怎料,當我離開飛機就已經看到有幾個機場人員,那時候也覺得有點奇怪,一般來說抵達機場也不會好端端看到那麼多人,但總不能覺得形勢有點怪就掉頭,結果我在離開落機口的時候,就看到有一群警察和入境處人員,那個時候已經心知不妙。

怎會想到,在尚未排隊入境的時候,就已經有超過二十位執法人員在等待著我的來臨。當我跟他們迎面碰頭,警察和入境處的代表就立即走過來查問我是否黃之鋒。當我承認身份以後,他們竟在眾目睽睽之下,立即表明要代表泰國政府當局帶走我,並命令我交出護照,那個時候真的很緊張,想不到被入境處截停這回事,居然會提前在落機口旁邊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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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未知環境的不安,真的很難受,很久也沒有經歷過這種恐懼。大概,上回有這種心臟幾乎要跳出來的感覺,已經是兩年前的雨傘運動前夕被捕。假若此事發生在香港,我尚可立即聯絡律師媒體友人之類拖延一下,但身處曼谷機場人生路不熟,手機又未趕得及連上機場WIFI,根本就沒有任何向外界求助的機會。結果我只能乖乖交出護照............

然後海關代表就跟說,因為我已經列入泰國政府黑名單,所以絕不會有機會進到泰國境內。 從交出護照的那一刻開始,跟著二十多名海關和警察走到不知何處,心跳加速得越來越快,那種無助無依無靠的感覺湧上心頭,我感覺到這次的狀況應該比馬來西亞惡劣得多。在凌晨時分抵達曼谷以後,就跟著警察海關在機場走來走去,聽著他們說泰語又不知他們在說甚麼,即使他們嘗試跟我說英文,除了黑名單(Black List)外,我近乎全都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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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他們帶了我到機場收押所,那個時候心情還是很壓抑,因為即使早有心理準備,大概有一半機會被海關警察招待,但當他們命令我立即進去那個封閉式的「臭格」(編按:羈留所)直至另行通知。我實在無法忍受,就直接詢問他們,到底根據甚麼泰國法律條文可以把外國公民強行送進「臭格」收押,以及能否讓我先聯絡我的家人,或至少先讓我致電當地律師。

由於護照早被沒收,電話電腦一概禁止使用,當我不能與外界溝通,自然他們就能霸王硬上弓。我提出聯絡代表律師和了解違反哪條法律的兩個要求,亦同樣不獲警察海關接納,用一句「NO」便駁回我的疑問。當我批評他們違反人權,反問他們怎可能不解釋任何法律條文,就把我強行送進收押所,警察的回應就是「我們收押你以後,就自然會告訴你為何會被收押」。接著我質問他們是否掉亂了先後次序,漠視程序公義等基本原則,警察海關就淡然說了一句話:「你知道這裡是泰國,情況是跟中國一樣,跟香港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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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這裡是泰國,情況是跟中國一樣」

「你知道這裡是泰國,情況是跟中國一樣」

「你知道這裡是泰國,情況是跟中國一樣」

沒錯,桂民海(桂敏海)也是在泰國「被失蹤」,最終被押送到中國的。

我與警察海關的爭論,最後以他們一句:「你知道我們可以好像現在那樣善待你,亦可以用盡方法留難你,相信你也明白我們可以做到甚麼程度」作結。 這個我當然知道,事實上銅鑼灣書店事件的經過,香港人絕對清楚。 終於,我就在凌晨兩點開始,被迫禁錮在曼谷機場收押所的「臭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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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以為,極其量也是在機場候機室被二十名警察「保護」,通宵等待翌日早機遺返回港,但我真的沒有想過,我居然會有一天被香港以外的警察禁錮在收押所裡,原因竟是因為獲邀前往這個國家的最高學府演講。本來在香港入「臭格」也不好受,但在泰國入「臭格」就更不好受。前者尚可聯絡律師單獨會面,甚至像兩年前重奪公民廣場被非法禁錮時,可以到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但後者的情況卻可怕很多,衛生環境惡劣和語言障礙還是其次。

最可怕是那個連房外燈光也不會看到的封閉式收押所,不見天日的收押過程,你永遠不會知道需要收押多久,亦不可能有機會接觸外界,也不會得悉能透過甚麼法律途徑處理這個非法禁錮,因為這裡就是一個不講法律的地方。

進到那個五十尺不夠的收押所「臭格」,思緒很混亂、害怕和不安,不知道香港眾志的朋友看到我仍沒有上線,會不會很擔心?家人女友得悉音訊全無以後,他們的心裡在想甚麼?泰國學運的朋友,在機場等待那麼久仍未見到我,能否從甚麼途徑把我救出來?香港政府會如何回應,還是視之如無物?那個時候,怕得很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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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裡疲累得不知可以如何,不能接觸這個世界,要斷絕來往真的很可怕。但我只是勉強告訴自己,無論如何絕對不可以哭,不可以讓那些保安警察海關之類的國家機械,感覺到他們真的成功打擊了我。 在臭格裡望著四面牆,心裡一直在想的就是「到底何時可以坐飛機回香港」,是不是翌日早上?中午?後天?

不能說全是胡思亂想,但我真的有想過,泰國政府會否跟據當地甚麼國家安全法之類,把我帶到泰國法庭,拖延一兩星期後,才把我送回香港……甚至甚至甚至,最後判我甚麼罪名成立,要在泰國把我監禁數年,讓我回不了香港。連最恐怖的銅鑼灣書店翻版,在泰國被失蹤至中國大陸,也曾經有一刻在我腦海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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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你會覺得在曼谷機場收押期間,心裡浮現「回不了香港」的感覺,好像過份憂慮和擔心,而當那種負面想法湧上心頭,我還是不停自己提醒自己,最壞打算也應該不會在泰國把我監禁起來,更不用說是甚麼被帶到中國大陸啦,理性總是必然地告訴我不會有可能發生……但你明白嗎?

當周遭環境對自己如此不利,現場的壓抑氣氛讓你有種難以呼吸的感覺,這種恐懼還是會由然而生,因為當你活生生地在別國被警察收押,而法律程序和媒體聯絡全部失效之際,事實上還是不確定自己返回家鄉的可能性。

思緒混亂得完全睡不著,也終於明白「免於恐懼的自由」是甚麼一回事,這次被扣押的經歷,被過去五次在香港被拘捕的情況還要恐怖十倍甚至百倍,雖然在翌日中午我突然被告知可乘坐航班返回香港,才放上心頭大石,亦終於在上機前夕,收到入境處的一份文件,表明根據《Immigration Act B.E. 2522》 的 19、22和54條拒絕讓我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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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中國大陸、澳門和馬來西亞後,我又有多一個國家(或地區)不能踏足,其實直至這一刻我也完全不能理解,為何一個從來沒有就著泰國政局發表任何評論,只是獲邀到當地大學分享雨傘運動經歷的青年人,居然會在抵達曼谷機場後,遭到完全違反人權和法律的對待,被泰國海關警察非法禁錮,斷絕我與外界聯絡和沒收護照後,立即把我單獨扣留在機場收押所接近12小時。

撰文之際,尚未知道香港、泰國和國際社會是否得悉事件發生。但無論如何,我也促請保安局局長立即就此事件公開回應,泰國政府是否為了靠攏中國而進行是次非法禁錮。我亦希望國際社會繼續關注香港情況。 雖然這次我未有機會前往泰國跟當地學生運動的朋友交流見面,但這次非法禁錮事件,我認為絕對引證威權體制的政府機關懼怕各地青年運動的串連工作。

當世界各地裡相信民主、自由和人權等普世價值的青年人,近年越來越希望連結起來。即使大家文化、背景、語言、政局、社經狀態不盡相同,也盼望藉著大家的街頭運動經驗,互相分享當中心路歷程,藉此壯大公民社會,香港眾志未來會繼續,特別是在東亞地區連結各地青年運動者,好讓我們一起為著世界各地,走向民主、自由、公平、公義。

黃之鋒

香港眾志秘書長

2016年10月5日下午3時,寫於被泰國政府遺返回港的飛機上

註:其實除了我以外,被收押的人也能使用電話,感激某位同樣被收押的朋友,傳送我被單獨扣押的覊留室相片,到香港眾志的面書專頁。


 
黃之鋒 泰國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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