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間發生口角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但若失控動手恐會釀成無法挽回的憾事,近日大陸一名16歲楊姓少年,,在校內與同儕吵架,沒想到卻遭對方持利刃割喉,事發後,對方竟然只賠500元人民幣(約為新台幣2136元),讓家屬崩潰無法接受。
綜合陸媒報導,大陸山西一所國中,在7月4日下午發生一起驚悚事件,就讀國三的楊姓少年,在放學後與王姓男同學發生口角,隨後王同學一時氣不過,竟然在校外買了一把利刃,從背後直刺,間接割傷了楊姓少年的脖子,楊姓少年緊急送醫後,經醫生診斷,傷口長約10公分、深3公分,所幸這一刀沒有傷及重要的血管和組織。
▼16歲楊姓少年因和同儕吵架遭割喉。(圖/翻攝自封面視頻)
▼16歲楊姓少年外套滿是血漬。(圖/翻攝自封面視頻)
事情發生隔1天,當地警方隨即下達行政處罰命令,犯案的王姓男同學拘留10日,並罰款500元人民幣(約為新台幣2136元),但更誇張的是,由於王姓男同學符合「已達14歲但不滿16歲」的規定,所以不進行拘留,也就是說,這起案件,王姓男同學只需付500元人民幣就可以了事,沒有受到其他刑罰;目前受傷的楊姓少年雖然達到出院標準,但因為拖欠醫療費無法出院,而王姓男同學在受到處罰後,竟然揚言當初應該一刀捅死對方。
▼楊姓少年的爸爸多次通知對方家屬,但都沒得到答案。(圖/翻攝自封面視頻)
▼楊姓少年雖然符合出院標準,但因為拖欠醫療費無法出院。(圖/翻攝自封面視頻)
根據當地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只要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搶劫、性侵、販賣毒品、放火等危險動作,就應當要負起刑事責任,也令人好奇,為何犯案的王姓男同學僅有這樣的處分,當地律師在受訪時強調,雖然王姓男同學做出故意傷害的行為,但達不到「重傷」的標準,也無法構成「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刑事罪名,儘管如此,該名律師還補充道,雖然王姓男同學刑事責任可免,但民事責任難逃,依照侵權責任法規,造成他人身體損害的,需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治療或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必要時,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補助費、賠償金,但礙於王同學是未成年人,所以法律規定這些應該要由監護人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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