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東森新聞)
2013年,新北市一名竊賊,為躲避警員追捕,因此開車闖入西門町鬧區,當下員警張景義卻打中嫌犯的腹部,導致對方送醫不治,現在遭到起訴。但張景義說,「就算重來一次,還是會選擇開槍,來保護民眾」。《NPA署長室》也發文力挺,並表示「這場官司,我們會和景義一起走下去,共同捍衛執法正義。」
三年前的七夕,竊嫌黎育維擔心被警方攔查臨檢,從新北市中和住家開車逃到西門町,張景義在為阻止開車衝撞的嫌犯,朝輪胎開兩槍,但其中1發子彈射偏打中嫌犯腹部,嫌犯送醫後不治,檢方認為員警張景義是正當防衛兩度不起訴,沒想到第三次,被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警員起訴。
▼張景義朝輪胎開兩槍,一槍射偏嫌犯腹部(圖/東森新聞)
還原當時情況,嫌犯開車衝撞,在西門町鬧區人很多的地方,要是沒有及時制止,可能會傷及無辜,從警23年,已經42歲的張景義表示「如果再回到當時的情況,我還是會擋在車子前面,我還是會開槍」,對於當時開的兩槍,張景義不後悔「我是一個警察,我在履行警察責任,我後面有幾十位民眾,遭受到危險,我一定還是會開槍,制止嫌犯開車衝撞」。
案發後張景義還向家屬慰問,但是「案發至今都有陸續在談,沒辦法達成共識」,當時死者的太太生第三胎,警方還幫買尿布奶粉,送上近30萬慰問金,雙方原本要談和解,張景義準備400萬,但死者家屬一開口要求1400萬賠償,後續還加碼到2000萬,小小員警花一輩子都賠不完。
《NPA署長室》也發文力挺張景義,對於「警察的權限不斷被限縮,但承擔的責任沒有降低」,《NPA署長室》說「有這樣的成績都是同仁在街頭上一點一滴累積而成,我們不希望同仁在街頭上反成了執法弱勢」,因此在「面對這個案件,雖然是無奈但絕不氣餒」,並請「北市警局全力協助同仁打贏這場官司」,以強力維護第一線執法同仁之尊嚴。
▼(圖/
NPA 署長室)
▼擊斃逃犯遭起訴!若重來仍開槍 警:我是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