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上野烤肉飯內壢店4月間發生食物中毒、155人受害。桃園地檢署日前偵結,考量吳姓負責人坦承疏失、犯後積極和解情形,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起訴,並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44歲吳姓男子為上野烤肉飯內壢店負責人,採現點現作的方式販售便當,晨間將食材由配合廠商以貨車冷藏運送進入店內,醃製後再烹調成成品烤製、包裝販售。
起訴書指出,吳男疏未注意食品保存、烹煮環境的衛生整潔,今年4月13日在店內將染有「金黃色葡萄球菌」的食材,製成包含配菜馬鈴薯蛋沙拉在內的主菜便當,販售給共155名消費者食用,導致發生嘔吐、腹瀉、腹痛及噁心的食物中毒症狀、就醫治療。
起訴書指出,受害者中有4人病例檢體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經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將便當送驗後,於配菜馬鈴薯蛋沙拉內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
起訴書指出,吳男於偵訊時坦承不諱,至今已給付慰問金予多名被害人,並規劃陸續給付其他消費者慰問金等;日前偵結,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起訴,並建請審酌吳男犯後積極態度、和解情形,量處適當之刑。